11年来广州累计淘汰各类老旧机动车295万辆
今天下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据介绍,目前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40万辆,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中老旧机动车辆排放污染问题尤其突出,目前广州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车约23.3万辆,约占汽油车保有量的4.4%,但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分别约占汽油车排放的10%左右。据科学测算,将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车更换为国Ⅵ排放标准汽油车,单车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可减排90%。
广州市自2009年起持续实施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鼓励政策,11年来累计淘汰各类老旧机动车295万辆,共减少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约15.3万吨,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
年底前报废小型载客汽车将补贴1万元
记者注意到,《方案》明确了报废、转出车辆给予补贴范围、标准、期限和流程。《方案》规定,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或转出在广州市登记注册的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载客汽车和汽油载货汽车的车主,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1年及以上进行解体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报废或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其中转出车辆需要定期参加机动车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方案明确,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报废或者转出不享受政府补助。
报废或转出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补助标准。
在2020年底前淘汰的国Ⅲ汽油车,对载客汽车,实施报废的单车补助4000元-22000元,进行转出的单车补助2000元-11000元;对载货汽车,实施报废的单车补助14000元,进行转出的单车补助7000元。
为促进早淘汰、早见效,建立补助资金退坡机制,在2021年实施淘汰的分别降低补助标准20%,鼓励车主尽早淘汰手中的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车。此外,若报废或转出国Ⅲ排放标准老旧汽油车的车主更换新车,汽车生产企业将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不低于政府补助。
针对大多数市民最关注的小客车报废补贴问题,《方案》明确提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报废小型载客汽车将补贴1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报废小型载客汽车将补贴8000元。
补助申请截至2022年3月31日
需要提醒车主的是,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有截止期限。对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请车主抓紧办理手续,避免超过补助时间。